近期,一些互联网平台企业经营者或从业人员收到了地方税务部门的短信提醒。这些提醒指出,他们申报的今年第三季度增值税销售收入少于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收入金额,若存在申报错误应及时更正,以免后续产生滞纳金。
从今年10月1日起,根据相关法规,互联网平台企业需首次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截至目前,已有6500多家平台报送了相关信息,超过应报送平台总数的95%,整体遵从度较高。
税务部门掌握平台报送的信息后,会与经营者自行申报的数据进行比对,发现了一些收入差异现象。为帮助平台内经营者防范化解涉税风险,税务部门通过各种方式提醒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经营者,提示其核实申报金额并及时更正错误申报,以避免法律风险。
据了解,平台内超过九成的经营者是中小微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下,所需缴纳的税款较少甚至基本不用缴纳。本次税务部门发送服务提醒的对象主要是今年第三季度自行申报收入与平台报送收入差额较大的少数平台内经营者,对平台内中小微企业影响不大。
税务部门表示,收到合规申报提醒的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及时核对其在各平台及线下取得的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少申报情况。如属申报错误,需及时依法更正申报,以避免产生滞纳金。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按照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平台内经营者应当据此如实申报线上和线下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价款。